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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信息公示

来源:大地益源   发布时间:2026-4-21   浏览量:

1、项目背景

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长岸路与长浩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东至长江商务中心,西至长岸路,南至长浩路,北至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地块面积为 9311.994 m2,地块中心点坐标:经度为 118.095977°、纬度为 24.529514°。

本地块早期为荒地,上世纪九十年代作为物流车辆及集装箱停放区,2008 年开始收储作为寨上公交枢纽站用地,用地性质属于交通设施用地。根据地块规划,地块规划建设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 13 层公交综合体,其中 1-2 层为公交场站及站务用房,3-13 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批稿)》(2024 年 12 月),该地块土壤存在石油烃(C10-C40)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存在石油烃(C10-C40)、挥发酚(苯酚)、苯并[a]芘等指标超过IV 类标准值,初调判定该地块为污染地块。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厦环固〔2018〕16 号)的要求,“经土壤环境初调评估确认存在污染的,责任主体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编制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与风险评估报告”。为此,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华侨大学对该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种类、浓度和空间展布情况,圈定污染范围和深度,明确地块特征参数,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华侨大学于 2025 年 1 月~8 月开展了地块详细调查,并于 8 月编制完 成《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详调结果表明,该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超标指标为石油烃(C10-C40),16 个点位超过 GB36600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3 个点位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地下水嗅和味、浑浊度、耗氧量、氨氮、锰、碘化物、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超过 GB/T14848 中的Ⅳ标准、沪环土〔2020〕62 号文等相关标准,其中 5 个点位存在特征污染因子超标,需开展风险评估。

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华侨大学于 2025 年 8 月~9 月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并于 10 月完成《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于通过专家评审。根据风险评估结论,本地块土壤修复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修复目标值为 826 mg/kg,修复深度最深达到 5 m,按照 0-1.0 m、1.0-2.0 m、2.0-3.0 m、3.0-4.0 m、4.0-5.0 m分为五层,各土层污染范围按照污染点位周围无污染点位相连的区域确定,全部超标点位投影面积 3218.1 m2,各层修复土方量合计 8624.4 m3。本地块地下水修复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修复目标值为 1.2 mg/L,修复面积约 1738 m2,修复深度地面以下 5 m。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委托华侨大学编制本地块土壤修复方案。华侨大学根据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合于目标地块的最佳修复技术方案,并制定配套的环境管理计划,为该污染地块的土壤修复施工提供科学依据,并于 2025 年 11 月完成《寨上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修复方案确定了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工艺,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工艺。

2026年1月,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由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并开展本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施工工作。

2、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日起305天。

3、施工总体部署

3.1技术路线 

本项目修复工作主要分成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 2 个部分。修复技术路线如图所示。其中,土壤修复工程包括止水帷幕施工及基坑降水、基坑开挖、污染土壤预处理、污染土壤转运、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效果自验收、效果评估、基坑回填等分项工程;污水处理则包含污水收集、处理、检测及达标回用或纳管外排措施。

(1)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工程准备与技术准备,工程准备指三通一平,临时道路、地坪、临建、修复大棚建设、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等;技术准备包括修复技术方案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报批等。

(2)场界四周支护和止水帷幕建设及降水

结合规划后续主体工程在场界四周施工基坑支护及止水帷幕。其设计能够起到原位阻隔的作用,即在地块周围建立低渗透性垂直屏障,可以有效将场地内的受污染水体圈闭起来,搭配地下水抽出处理,能够控制污染源,阻截受污染地下水流出,控制污染羽扩散。基坑降水(污染地下水)及后续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均收集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合格后纳管排放。

(3)修复主体工程

修复主体工程包括基坑清挖、污染土壤外运处置、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等。

按照确定的基坑开挖范围以及基坑清挖专项方案,分区分层进行基坑清挖,清挖过程中区分非污染土(即清洁土,包括基坑非污染层土壤以及基坑放坡土)和污染土。基坑清挖过程中现场挑选大块建渣及石块(即污染土壤预处置),污染土壤按照污染土壤转运专项方案要求转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污染土暂存场堆存,后续由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按照水泥生产工艺要求作为原料入窑用于生产水泥产品;基坑分批验收过程中疑似污染土场内短驳至疑似污染土暂存场堆存;清洁土按照清洁土转运及暂存专项方案外运至临时占存场;建渣按照建渣冲洗专项方案进行冲洗作业洁净建渣场内短驳至建渣暂存场堆存;基坑降水(污染地下水)、建渣冲洗污水、洗车污水均按照污水处置方案进行污水处置,达标纳管排放。

(4)自验收及修复效果评估

地块内污染土壤每一批次的清挖、修复完成后,通过检测取样,确定污染土壤是否清挖到位或污染土已经修复达标;在自检测达标后监理进行复核验收,修复达标后申请第三方验收;如果不达标,则进行二次清挖直至达标为止。

基坑清挖完成后对基坑清挖范围和基坑深度是否清挖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继续清挖。验收合格则进行后续基坑坑壁和基坑底部清挖效果进行效果评估工作基坑效果评估合格则可进行后续基坑回填,否则继续基坑清挖。暂存的洁净土也应按照效果评估方案进行效果评估,效果评估合格则可运至渣土收纳场,否则按照污染土处置。洁净建渣也应按照效果评估方案进行效果评估,效果评估合格则可运至渣土收纳场,否则按照重新冲洗后验收。

(5)二次污染防治

从土壤清挖、现场倒运、土壤修复施工过程等整个修复过程,全程进行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计划及监测方案计划,确保整个修复过程绿色、环保、达标。 


图1.修复技术路线图

3.2施工总平面布置

根据施工现场,合理划分施工区域。施工区现场设施布置主要包括修复区(含基坑、污染土壤预处理大棚)、建渣冲洗及暂存区、废水处理区、洗车台和未污染土暂存区。在布置这些设施时,注重各个处置单元的平面布设可以缩短运输路线、节约场地占用面积及方便施工。 


图2.总平面布置图

3.3总体施工流程

总体施工流程是统筹整个工程如期实现各项目标的关键所在。本工程工期紧,施工过程中将投入大量劳动力、施工机械、物资材料。因此,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有效配置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是施工部署的核心内容。 


4、二次污染防治方案


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

(2)一般事故死亡率为零。

(3)直接经济损失超 100 万元为零。

(4)“三合一”整治率、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 100%。

(5)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死亡率为零。

(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施工现场交通事故为零。

(8)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健全,确保人员不发生职业病。

(9)环保符合上级规定,不发生被上级通报情况:不发生污染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不发生被环保主管部门列入环保“黑名单”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存在冒黑烟现象;建设工地不发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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